新安勞教所門口,什麼牌子都沒掛攝/記者洪雪
  日前,原北京市勞教局更名為“北京市教育矯治局”。今天上午《法制晚報》記者瞭解到,北京市勞教局及下屬勞教所還沒換牌,有的勞教所門前索性“裸”著,什麼都沒掛。
  今年6月26日(國際禁毒日)之前,原北京市勞教局以及下屬各勞教所將完成換牌工作。同時從公務員招考網站上發現了原北京市勞教局的招聘信息,上面顯示“基層教育矯治職位”招聘60人。
  重大變化“首都之窗”昨發佈更名通知
  5月6日,“首都之窗”網站掛出消息,稱原北京市勞教局更名為“北京市教育矯治局”。去年11月中旬,在十八屆三中全會上,《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指出,廢止勞動教養制度。此後,北京市勞教局下屬的勞教場所陸續更換牌子。
  記者在北京市政務信息門戶網站“首都之窗”發佈的“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北京市勞動教養工作管理局調整為北京市教育矯治局的通知”中看到,“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批准的《北京市人民政府職能轉變和機構改革方案》,市政府決定,將北京市勞動教養工作管理局調整為北京市教育矯治局,為市政府部門管理機構,由市司法局管理。”
  通知稱,更名後的北京市教育矯治局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製規定另行印發。該通知的落款日期為2014年4月14日。
  上午追訪 勞教局、勞教所均未換牌
  今天上午,記者瞭解到,目前,北京市勞教局及下屬勞教所還沒換新牌子。
  據悉,今年6月26日(國際禁毒日)之前,原北京市勞教局以及下屬各勞教所將完成換牌工作,先更換“勞教局”的牌子,再更換各下屬所的牌子,北京市各處的原勞教所都將換牌。日後的教育矯治工作,將包括戒毒內容。
  上午9點,記者來到位於天堂河附近的新安勞教所。在勞教所門口,記者發現原來的新安勞教所的牌子不再懸掛,只剩下光禿禿的露著黑色的大理石底座。
  穿著警察制服的幹警進進出出很是忙碌。“這是新安勞教所嗎?”記者問一名走出大門的幹警,“是啊,就是以前的新安,但是早就不叫勞教所了,牌子也摘了好久了。”幹警說,至於新牌子什麼掛出來,該幹警稱自己也不知道,等著聽上級通知。
  在採訪的一個小時里,記者發現有好幾撥人到這個所來接人。記者遇到了一名自稱姓王的女士和家人來此辦事,見到記者在門口,王女士走上前問記者:“這裡是原來的新安所嗎?”
  她說,今天一早她們在附近轉了半天,也沒有找到。“連個牌子都沒有,根本找不到。”王女士說自己已經在附近轉了半個多小時了,最後看到一名穿警服的幹警走出大門,王女士上前問幹警,經過確認後,王女士按照該名幹警的指點,走進大門辦事。
  原勞教局招聘基層教育矯治人員
  記者從“中公教育”網站的2014年北京公務員招考職位信息庫中瞭解到,原北京市勞教局共招聘基層教育矯治職位人員60人(職位簡介為負責對所管人員進行管理教育等工作),要求學歷在大專以上,法律、教育學、心理學、信息工程、臨床醫學等相關專業。
  “中公教育”網站上顯示的60個職位,其中35個面嚮應屆畢業生。
  記者根據網站上的聯繫電話51785095撥打過去,接電人員稱是北京市勞教局工作人員,招聘是通過北京市人保局進行的,如今對應屆畢業生的招聘工作已經結束了筆試階段,目前處於面試階段。
  “中公教育”網站上的信息顯示,計劃錄用人數與面試人選的確定比例為1:3。
  教育矯治法至今還未出台
  儘管“教育矯治局”已經面世,但《教育矯治法》至今還沒出台。據媒體報道,該法規主要是對有違法行為,特別是一些屢教不改但又達不到刑法處罰標準的人,採取教育矯治的辦法,使行為人能夠改變不良行為,預防犯罪。
  今天上午,記者聯繫到一直呼籲、推動《違法行為教育矯治法》出台的著名法學家、重慶大學法學院院長陳忠林。
  陳忠林教授講述了10年來呼籲勞教改革立法出台的努力。
  2004年全國兩會,他聯名33名人大代表提交議案,要求改革勞教制度,設立《社會強制性預防措施法》。當時議案被採納,2006年被納入國家立法當中。
  立法計劃最初叫《違法行為矯治法(草案)》,但陳忠林認為名字不倫不類——如果一個法律是針對某種行為的,那麼就是製裁、處罰,而矯治是針對人的,於是他重新提議案,建議叫《強制性教育措施法》或《強制性預防措施法》。2010年左右,立法機關將法規名稱改為《違法行為教育矯治法(草案)》。
  2011年全國兩會,陳忠林再次寫議案。有關部門之後召開座談會,會上透露“違法行為教育矯治法”已經大致完成,對教育矯治的期限、程序已基本達成一致。
  目前,該法規還沒有出台。陳忠林表示,難點在於教育矯治由誰來決定,公安機關堅持要將勞教部門的辦公地點設到公安局,由公安來管,但很多學者堅持要設到法院。
  按照陳忠林的建議,到不到法院不重要,重要的是這個機構不能設在公安局裡面,由公安一家說了算。在這個最關鍵的問題上,各個部門分歧太大,意見不統一。
  勞教課改為《矯正導論》
  中央司法警官學院勞教管理系曾經是全國唯一的“勞教系”,但去年7月,已更名為“矯正教育系”。
  今天上午,司法警官學院矯正教育系主任高瑩告訴《法制晚報》記者,學校的教學其實與勞教制度廢止關係不大,勞教只是“軀殼”,矯正是“靈魂”,矯正教育系的學生主要學習教育學和法學的內容,“勞動教養”課程也已經取消,改成了《矯正導論》課程。
  從目前來看,全國勞教系統的組織結構沒有太大變化,只是更名,大部分勞教所已經改成了戒毒所,學生就業不會受到影響。
  他說,十幾年來,學校轉型“陣痛期”早已度過。矯正教育系的學生來自全國各省市,畢業後主要進入監獄教育矯治管理部門或者社區教育矯正部門,北京市勞教局是就業方向,但是從該校招錄的畢業生不多,原北京市勞教局改名北京市教育矯治局,對該校學生就業沒有影響。
  新聞鏈接
  2011年,最高人民法院等十部委印發《違法行為教育矯治委員會試點工作方案》,蘭州、濟南、南京、鄭州被列為違法行為教育矯治試點地區。
  這意味著,在上述地區勞動教養這一概念被全新的“違法行為教育矯治”所取代。
  記者瞭解到,試點開始後,工作重點將放在“教育”和“回歸社會”上。
  文/記者洪雪王曉飛毛占宇蔣桂佳
(原標題:“勞教所”門口啥牌沒掛 市勞教局改名教育矯治局)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yd91ydvuan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